2019.4.17拍卖公告
来源:未知 时间: 2019-03-25 14:37
拍卖公告
一、租赁标的基本情况:
标的基本情况 |
标的1:永泰县樟城镇龙峰园346号永泰车站6号店(面积:24㎡)二年期租赁权。 |
标的2:连江县凤城镇816北路18#楼集资房侧面2号店(面积:21.6㎡)三年期租赁权 |
标的3-6:福州市长乐区吴航街道峡梅路64号闽运长乐车站综合楼沿街2号(面积:58㎡)、3号(面积:13.8㎡)、6号(面积:25.4㎡)、7号(面积:19.3㎡)店面三年期租赁权。 |
产权状况 |
土地证号:闽国用字(2013)第00062号 房屋所有权证号:/ |
土地证号:闽国用(2011)第00378号 房屋所有权证号:连房权证L字第20114657号 |
土地证号:闽国用(2013)第00046号 房屋所有权证号:航房权证H字第11003948号 |
实物状况 | 在租 | 空置 | 在租 |
资产明细清单 | 无 | 无 | 无 |
租赁物瑕疵 | / | / | / |
租赁用途 | 不得经营高噪音、高污染等扰民行业 | 不得经营高噪音、高污染等扰民行业 | 不得经营高噪音、高污染等扰民行业及餐饮、烟花爆竹、危险品类场所,不得经营与客运站业务相冲突的行业 |
租赁期限 | 二年 | 三年 | 三年 |
免租装修期 | / | / | / |
租金收缴方式 | 季缴 | 季缴 | 半年缴 |
水电及物业费 | 由出租方代收代缴 | 自行缴交 |
出租方代收代缴 |
租赁底价及递增率 |
标的1:4500元/月; 第二年起逐年递增5% |
标的2:2100元/月。第二年起逐年递增5% | 标的3:6960元/月;标的4:1656元/月;标的5:3048元/月;标的6:2316元/月;第二年起逐年递增5% |
履约保证金 | 第一承租年月租金的3倍 | 首月租金的三倍 | 首月月租金的三倍 |
竞价方式 | 增价式拍卖 | 增价式拍卖 | 增价式拍卖 |
承租方资格 | / | / | / |
承租方资格条件 |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,在交通集团和系统内无不良信誉的企业或个人。 |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,在交通集团和体系内无不良信誉的企业和个人。 |
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,在交通集团和系统内无不良信誉的企业或个人。 |
优先权情况 | 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| / | 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|
其他情况说明 | 为加强车站安全管理,确保危险品查堵百分百,增设招租限制性条款“对店面临近售票厅的门进行封闭管理”。 | / | / |